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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清勞工退休基金操作虧損之報導

  • 發布日期:97-02-29

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新聞稿

有關2月28日報章媒體對於勞工退休基金操作虧損之報導,特予澄清如下:

有關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收益,舊制勞退基金自75年11月成立以來,截至97年1月31日止,評價後累積總收益為1,462.31億元,排除評價未實現損失33.19億元及累積買賣損失準備30.53億元後,基金累積總收益為1,526.04億元,較保證收益1,242.34億元多出283.70億元,經加上扣除超額盈餘再分配予各事業單位後,尚有賸餘179.90億元。

至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自94年7月成立以來,每年均將年度決算賸餘數額全數分配予參加勞工。截至97年1月31日止,評價後累積總收益為20.52億元,排除評價未實現損失12.68億元後,基金累積總收益為33.2億元。

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指出,勞退基金自95年度以後為配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之施行,即依公平市價法計算未實現評價損失。由於股票投資具高度價格波動風險,如遇股市行情下跌時,其市場價值即產生波動,因此基金產生短期帳面虧損在所難免,如近期勞退基金投資國內股票,截至2月27日止之帳面損益,即已較上月底回升113.63億元。

勞退基金著重長期性之穩健經營,因此,應本於安全性、穩定性及收益性之投資原則,以伺機於股市行情回升時實現獲利。截至97年1月底止,勞工退休基金累積總收益合計達1,559.24億元,無論是新制或舊制勞退基金,並無報導所述發生獲利負數影響勞工權益之情事。
 

  • 單位:企劃稽核組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106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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