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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召開第二次委員會議,陸續通過多項基金運用法令規章與97年度新制勞退基金預算議案

  • 發布日期:96-08-14
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稿

日期︰96年8月14日

承辦單位: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

新聞聯絡室電話:(02) 8590-2935 

主管姓名:李副主任委員瑞珠

聯絡電話:(02) 8590-1077 

新聞稿主(標)題: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召開第二次委員會議,陸續通過多項基金運用法令規章與97年度新制勞退基金預算議案

        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8月14日召開第二次委員會議,由黃肇熙主任委員主持。本次會議除由相關單位陳報勞退基金新、舊制之收支、保管、運用概況外,並通過新、舊制勞工退休基金運用相關法令規章與97年度新制勞退基金預算等議案,以逐步建置規章制度,使新、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投資運用有所遵循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,「勞工退休基金資金運用作業要點」修正案,主要係因應市場實務需要,修訂債券型及股票型等基金之篩選標準與條件,並放寬投資單一指數股票型基金(ETF)總額上限為基金總額百分之20,使穩健收益之核心部位可以增加額度;同時,增訂投資次順位債券之債務發行信用評等、資本市場國際化外幣計價商品之投資原則、作業方式,以及以替代避險(Proxy basket hedging)方式進行新台幣對美元之匯率避險等相關規定,以增加基金收益、提昇投資效益。

        截至96年6月底止,舊制勞工退休基金之基金運用餘額(含收益)總計為4,382億8,627萬454元,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規模為 1,802億6,561萬7,481元,合計為6,185億5,188萬7,935元,96年度整體年化收益率為6.6934%。目前新舊制勞退基金統籌由勞退基金監理會負責基金的審議、監督與考核,該會已陸續完成10餘項法令規章之法制作業,並積極進行各項制度之完善建置,期能稟持專業化、效率化、透明化等原則,確實依委員會議所通過之年度資金配置計畫進行相關投資作業,以提昇長期投資績效,落實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之保障。

 

  • 單位:企劃稽核組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96-08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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