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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」草案。

  • 發布日期:97-08-06

政院勞工委員會 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

發文字號:勞退監稽授字第0970006165號

主旨:預告修正「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」草案。
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修正機關:行政院勞工委員會。

二、修正依據: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。

三、「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」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全球資訊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lpsc.gov.tw),「新聞公佈欄」網頁。

四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
(一)承辦單位:本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

(二)地址:台北市重慶北路2段172號13樓

(三)電話:(02)85901076

(四)傳真:(02)85901263

(五)電子郵件:16532@lpsc.gov.tw

 

主任委員   王     如     玄

  • 單位:企劃稽核組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97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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