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局依據「勞動基金委託經營要點」第6點:「基金運用局應遴聘九人至十一人組成評審小組,並指定其中一人為召集人。評審小組成員除由基金運用局指派人員外,餘由基金運用局遴聘學者專家擔任,其中學者專家合計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二分之一。」之規定,遴選評審小組成員。評審小組無固定任期與成員,其主要任務為訂定經營或保管計畫建議書之應載明事項、審查經營或保管計畫建議書,以及評定受評審業者之名次。 單位:企劃稽核組 最後異動日期:106-11-03 點閱次數: